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档案转出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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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对象 我中心档案存放人员 二、申请材料 1.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调(档)函; 2.存档人身份证原复印件(或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原复印件); 3.《转出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》(单位委托存档者提供)。 三、服务流程 第一步,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《调档函》原件,向我中心申请调档。 第二步,我中心审核调档材料并核实存档信息。 第三步,个人填写《流动人员转档登记表》,中心填写《档案转递通知单》(统一为A4纸型)办理转档手续,档案密封盖章后填写《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表》并交转档申请人签字,根据《调档函》要求或通过机要邮寄转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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